因工作需要重庆市长寿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派往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取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公安辅警岗位工作。
2.年龄在18至35周岁(年6月15日至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3.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及拥有辅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为重庆市长寿区户籍且在长寿区有固定住所。
5.根据目前的疫情要求,报名时出具社区或村镇开出的健康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开除公职、开除学籍或者被辞退处理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或因盗窃等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曾因违反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解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或年1月1日以后从长寿区公安局合同期未满主动离职的工作人员。
12.在职禁毒社工。
13.重庆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不予录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6月16日至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由工作人员测试体温后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综合楼二楼)劳务派遣办公室,联系。
(二)资格审查
重庆市长寿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正确、完整填写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登记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明。
5.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