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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文件
全联厅发〔〕69号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确认年
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按照《全国工商联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规划(—)》目标要求,到年底,全国要有30%以上的县级工商联达到“五好”标准。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任务,各级工商联在换届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将工作落实落细。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工商联的不懈努力下,“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涌现了一批自身建设过硬,作用发挥充分的“五好”县级工商联。
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对照全国“五好”标准和各地制定的细化量化指标,在各省级工商联申报推荐、交叉审核和我会复核的基础上,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认北京市东城区工商联等家县级工商联为年“领导班子好、会员发展好、商会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工作保障好”的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
希望这家县级工商联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各项部署。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推动工商联事业不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