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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江西省铜鼓县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铜鼓位于赣西门户,被誉为“长寿铜鼓、康养胜地”,正努力打造“三县四区六地”,建设多彩多艺新铜鼓。为进一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投身铜鼓经济社会发展,为铜鼓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
1.计划引进人才名。其中,事业单位引进78名,企业引进40名。
2.具体岗位详见《铜鼓县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见附件1、2)。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全脱产学习)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硕士研究生须在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5.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引进后等同国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待遇。
6.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
7.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不含试用期)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优惠政策
1.交通补贴。对前往铜鼓县参加考试的考生,我县统一安排食宿,并按市内(不含铜鼓县城)元/人、市外省内元/人、省外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入围签约对象但拒绝签约者不予发放交通补贴。
2.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列为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企业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可选择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挂编期限为3年,其间工资待遇由企业与人才协商确定。同时,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
3.住房保障。在铜鼓县城无商品房的,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4.购房补贴。转正定级后,在本县购买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2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每人8万元,“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6万元,其余全日制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5万元,“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每人3万元,其余全日制本科生每人2万元。
5.职务职称。鼓励人才报考基层乡镇岗位,对到乡镇事业管理岗的,择优比照乡镇领导班子管理,分管或协管相关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为副科级领导,优先调任公务员;到专业技术岗的,优先职称评审,优先岗位聘任。
6.配偶就业。配偶属于体制内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视情况安置;属于体制外的,由人社部门积极帮助联系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就业。配偶随迁到我县工作,属于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从在铜鼓工作开始起算,享受3年每月元补贴。
7.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可优先择校,不受划片招生范围的限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