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近年来,随着消化内镜诊断和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单纯以减轻痛苦为目的的舒适化医疗模式已不能满足要求。消化内镜治疗的操作已经与外科腹腔镜手术操作的性质相似,必须在麻醉下完成,其麻醉目的也和外科相同,即保障患者的安全、防止相关并发症、为术者提供良好的操作条件以及有利于患者术后早期康复。鉴于消化内镜诊治的病种、手术方式、体位、并发症、气道管理等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为保障医疗质量,对消化内镜的麻醉应视为一种专科麻醉而开展专项培训。为此,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麻醉协作组组织编写此专家共识,以期有助于消化内镜手术的普及和提高。
一、总论
(一)常见消化内镜手术麻醉的实施条件1.硬件设施
建议每单元诊疗室面积不小于30m2,应配置急救车,供摆放急救药品和除颤仪等急救设备。急救药品主要为各类血管活性药物以及麻醉药拮抗剂等。除颤仪应定期检查维护,时刻处于备用状态;应配置功能完善的麻醉机,并有相应的供气系统,建议麻醉机配置空气气源;麻醉监护仪应具备监测心电图、脉搏氧饱和度、无创血压、呼气末二氧化碳以及体温等常规功能,建议配置有创动脉血压监测模块;应配置胃镜专用面罩、鼻罩、鼻咽通气道、喉罩等专项气道工具,以及气管插管用具,包括可视喉镜、各型号气管导管、负压吸引装置、简易呼吸器等。
应设置独立的麻醉恢复室,在恢复室摆放一定数量的床位,且恢复室与内镜诊疗室床位比例大于等于1∶1。单元床位面积不小于5m2,并配备监护仪、输液装置、吸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以及急救设备与药品等。
2.人力配置
常见消化内镜手术的麻醉应由具有主治医师(含)以上资质的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建议每个诊疗单元配备1名麻醉科住院医师,每2~3个诊疗单元配备1名麻醉科护士,协助术前准备、术中管理。建议麻醉恢复室的麻醉护士数量与床位比不小于1∶2,协助完成术后恢复和随访等。
建议从事消化内镜手术的麻醉医师与麻醉护士相对固定,以保证流程的稳定性和麻醉安全性。
3.麻醉药品管理
应严格执行毒麻药品管理规定,分别建立适合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内镜诊疗的毒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二)常见消化内镜手术麻醉前准备1.评估、宣教:所有患者应在完成术前检查后前往麻醉门诊评估。麻醉门诊由主治医师(含)以上资质的麻醉医师按照麻醉前评估要求对患者进行全身状况、合并症、器官功能等评估,重点